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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的划分界定及控制

时间:2013-12-14 10:4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1562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过程不同于制造业工厂化的固定生产车间、固定工序流程、固定产品的特性,因此项目施工生产过程有别于制造业的工序控制,企业也不宜机械照搬管理体系标准来界定和控制项目施工生产过程。按照GB/T 503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施工生产组织和实施惯例,工程项目施工生产一般包括项目部组建、施工策划、施工设计、临时设施建设及施工准备、项目外部联络与沟通、施工生产实施过程、工程变更、试验检测、施工质量问题处理、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项目竣工管理与移交服务等,下面重点介绍施工生产实施过程(简称施工过程)的划分界定及控制要求。

 

一、施工过程的界定和分类

施工过程是通过生产要素投入(管理人员和劳动力、施工机具和检测设备、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技术方法(方案措施、标准规范、工艺标准及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作业环境),实施一系列有序的工序生产和服务活动(过程中的工序活动不增值),将上一个过程所输出的过程产品(如钢筋分项工程)转化为本过程输出的过程产品(如混泥土分项工程,过程增值了)。按照过程控制准则的不同和难易程度,施工过程可界定为分项检验批施工工程、关键施工过程和特殊施工过程;另外对于这三类施工过程控制准则中人、机、料、环等因素通用要求,所划分的施工过程还包括工程/劳务分包现场管理、施工机具使用、物资供应与现场管理、作业环境控制、施工进度控制等。

分项检验批施工工程划分和界定: 按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整个工程项目逐级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工程、分部(子)工程、分项(子)工程和检验批,并逐级编号,以便控制、检查、评定和监督。该分项或检验批施工工程控制依据通用施工工艺标准或作业惯例即可。

关键施工过程界定: 可以是分项或检验批工程,也可以是分项或检验批工程中某个关键工序活动,且它们的控制依据不仅包括通用施工工艺标准或作业惯例,还需专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措施或作业指导文件。

特殊施工过程界定:可以是分项或检验批工程,也可以是分项或检验批工程中某个关键工序活动,它们的施工质量不能准确或完全依据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加以判定或接受;其控制依据不仅包括通用施工工艺标准或作业惯例,及专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措施或作业指导文件,还需另行编制过程确认控制准则(含特殊施工过程控制结果质量判定准则);通过这些依据有目的地进行确认控制并保存质量判定准则所要求的控制客观证据,就可判定特殊施工过程所输出的工序或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质量了。

 

二、分项检验批施工工程的控制

控制准侧所需的通用工艺标准或作业指导书包括:各地方、总公司、建工集团制定的通用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企业自编的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文件,不需形成文件的操作惯例等。分项检验批施工工程的控制要求如下:

1. 按工艺标准实施工序控制

(1) 按材料和工序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包括控制材料关键要求、控制技术关键要求、控制质量关键要求、控制HSE关键要求、控制作业环境关键要求。

(2)按所规定的工序活动顺序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生产和服务。

(3)按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安全环保及建立保存工程质量记录工作。

2. 控制自检、交接检、专检及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环节。

3. 控制分项检验批施工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评定、施工质量验收。

 

三、关键施工过程的控制

控制准侧所需的专项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可按施工阶段(如基础、上部结构、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工艺等)、关键工序活动(如大体积砼施工、地下室结构防水、焊接、起重吊装、新工艺等)等进行编制。关键施工过程控制不仅限于按一般工艺标准实施控制,还须执行专项方案并满足如下要求:

1. 考虑下列因素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控制:

(1) 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

(2) 对工艺上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的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部位。

(3) 严重影响项目质量的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4) 影响下道工序质量的技术性间歇时间。

(5) 某些与施工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参数。

(6) 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

(7) 紧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可能对生产安排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

(8) 对施工质量影响加大的作业环境因素可作为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点。

(9) 隐蔽工程。

2. 对重要工程或是缺少经验的施工过程,应该坚持样板引路。

3. 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

4. 推进施工质量的趋势管理,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关键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四、特殊施工过程确认控制

1. 确定过程确认控制准则,可单独制定,也可与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结合制定。包括规定评审的方法、评审的人员、过程结果应达到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可能导致产品损坏的质量特性的要求、对过程结果的判定方法等管理性要求。最重要是确定过程结果的判定方法和接收准则:即提供哪些控制记录等客观证据,提供多少及提供到什么程度。这些客观证据是按过程确认控制准则要求有目的地控制涉及过程中人、机、料、法、环、测等相关因素所建立和保存下来的。

(1) 对专项方案、工艺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等进行评审,确定评审方法、人员。

(2) 施工机具能力和人员资格需达到的要求,并进行施工机具认可和人员鉴定。

(3) 特殊过程运行中必要的记录要求。

(4) 特殊过程运行中定期确认控制,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等相关因素改变后需要重新确认控制。

(5) 为确保准则所要求的客观证据,应系统、适当增加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和控制。

2. 按确认准则及专项方案、工艺标准事前确认控制

如上述的人、机、料、法、环、测事前评审、鉴定或认可,对特殊工程工序按样板引路进行确认等。

3. 按确认准则及专项方案、工艺标准事中确认控制

若特殊过程作业期较长、涉及施工面或工作量较大,事前确认控制往往是不够的,应策划在一定时间段和作业面定期、甚至连续进行确认控制。当人、机、料、法、环、测等相关因素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确认控制。

4. 确认控制结果质量判定

特殊过程施工质量不能仅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而是依据过程确认控制准则中所确定的过程结果的判定方法和接收准则,即依据确认控制所保存的质量记录等客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