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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现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的分析与思考

时间:2013-6-13 17:01:00   发布者:海德商学院 曹云峰   浏览次数:1968
对我国现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的分析与思考
文/曹云峰
 
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目前全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3倍,面对严峻的事实,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刻不容缓,它是调整房地产业结构和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是节约能源,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关键环节;是探索解决建设行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根本途径;是改造和提升传统的建筑业、建材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具体目标是大力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设计标准,直辖市及有条件地区实施节能65%标准。“十一五”期末建筑节能1.1亿吨标准煤。绿色建筑的进现阶段以加大新建建筑节能为主要突破口,同时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到2010年,全国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到2020年,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2010年再下降20%。
一、    绿色建筑相关的政策法规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15项与绿色建筑内容相关行政法规;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通知》、《节能中长期规划》等法规性文件。
1.         我国已经制定的经济激励政策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绿色建筑奖创新分为工程类项目奖和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工程类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项目、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是指应用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具有重大创新、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目前,已经成功评审并发布了两届绿色建筑创新奖。
其次,建立了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财政部设立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里有一部分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的应用,财政部和建设部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指导意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实施方案》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以鼓励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节能体系的资金管理办法,办法里明确了鼓励高耗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国家贴息政策。
此外,我国政府正在加快研究确定发展绿色建筑的战略目标、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国家推进实施的鼓励和扶持政策;研究利用市场机制和国家特殊的财政鼓励政策相结合的推广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投资、信贷、价格、收费、土地等经济手段,逐步构建推进绿色建筑的产业结构。
2.         我国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已发布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设计节能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数十项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相关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成果还有:《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等。
在技术导则方面,2005年************部《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发行;2007年建设部下发了《绿色施工导则》,确定了绿色施工的原则、总体框架、要点、新技术设备材料工艺和应用示范工程。
二、    绿色建筑相关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
在制度建设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方面,建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建设部目前已经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启动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结束了我国依赖国外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评价的历史。建设部还在建筑门窗领域,;建立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为保证建筑门窗产品的节能性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和,推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建设部制定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在建筑能耗领域,研究建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制定了《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建筑能效标识,是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和能源消耗量,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的活动。
此外,在监督检查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06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全国建筑节能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专项检查考核。内容包括全国30个省、自治区(除西藏外)、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26个地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以及抽查的建设工程项目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和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供热体制改革专项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检查。
三、    对落实政策法规推动我国绿色建筑事业发展的思考
1.         关于城乡建设规划
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以绿色、节能、环保为指导思想,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建设用地要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2.         关于建筑节能改造
以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
此外,关于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还要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并对绿色建筑发展建立相应的的保障措施:
首先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对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建筑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其次需完善标准体系。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出台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绿色建筑相关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应有对应绿色建筑区域规划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
第三建立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项督查,对违规建设高耗能建筑、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不达标、不按规定公示性能指标、违反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等行为进行处罚。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用能产品。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